关于评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师德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3  编辑:工会  来源:   点击:[]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弘扬崇高的道德风尚,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教风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人师表,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办法》(校党字〔2011〕190号),面向全校评选10名“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限

本次评选“师德标兵”的时限是:2014年6月—2016年6月两个学年。

二、评选条件

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两年以上教龄的我校在职教师均可参选,一线教师优先。评选条件如下: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热爱祖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无私奉献。

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知识,应用新手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5.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6.学术作风严谨,理论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科研成果突出。

三、评选程序

1.“师德标兵”候选人以分工会为单位面向全校推荐,每个分工会只能推荐一人,亦可放弃推荐。“师德标兵”候选人上报时需由推荐单位提交用第三人称撰写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内容不得空洞无物,一定要真实具体且突出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和《“师德标兵”推荐表》,由推荐单位和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E-mail:hncdgh@126.com)。

2.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初选,然后提交学校“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3.学校“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组织评选(或评议),拟定10名(或10名以内)建议名单。

4.建议名单和事迹材料在网络和校内进行公示。

5.校党委研究确定,在教师节进行表彰。

四、日程安排

各分工会务必于6月10日前,将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报校工会。

五、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领导下,成立校“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王 锋

成 员:张树军 薛玉莲 武彩鸿 李朝阳 周红琦

王全良 张文强 张义华 随新玉 王 涛

魏保平 杨大伟 赵传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主任由赵传新兼任。

联系人: 王 婷 电话:86155971 1850388537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师德标兵”推荐表

推荐单位: 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学 历

职称

职务

政治面貌

从事教学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近年

获得

的奖

励和

荣誉

称号

分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该表请用A4纸正反两面印,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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