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工会工作量化考核暨评先工作安排
一、关于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
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严格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校工字[2013]18号)的规定进行。各分工会在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时,可对照《实施办法》的评分标准,给出自评得分。各分工会请于12月28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发送至校工会邮箱(hncdgh@126.com)。
二、关于评先工作
“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严格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工字[2013]17号)的规定进行。各分工会请于12月28日前将《评先结果报告》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加盖分工会公章)报校工会组织宣传部,联系人:王婷, 电话:86155971。
校工字[2013]17号和校工字[2013]18号文件详见校工会网页政策法规栏目,《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详见校工会网页通知公告栏目,《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详见校工会网页下载专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