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会委员会工作计划现将2017年年终有关工作安排布置如下:
一、关于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
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严格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校工字[2016]18号)的规定进行。各分工会在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时,可对照《实施办法》的评分标准,给出自评得分。各分工会请于12月2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发送至校工会邮箱(hncdgh@126.com)。
二、关于评先工作
“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严格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工字[2013]17号)的规定进行。各分工会请于12月25日前将《评先结果报告》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加盖分工会公章)报校工会组织宣传部,联系人:王婷, 电话:86257036。
三、关于2017年困难职工帮扶及春节“送温暖”工作
1、认真排查、深入了解本单位困难职工的的家庭困难情况,做到不遗漏人员,上报材料具体、详实。
2、对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认为符合帮扶条件(注:2016年已捐款帮扶资金的为2017年享受帮扶的必要条件)的困难职工,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导致困难的相关证明(如住院证、医疗费用单据等),由分工会初审、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
3、对认为虽不够《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帮扶条件,但家庭经济确有较大困难的职工,请填写《送温暖困难职工登记表》,分工会审核、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
4、以上表格均需填报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邮箱:hncdgh@126.com),各分工会应按要求完备申请手续后由单位统一上报。报送时间:2017年12月15日前,报送地点:校工会财务福利部(行政楼532室),联系人:赵亚男,电话:86257036。
四、关于分工会教职工活动室检查验收工作
为推动我校各分工会“建家”活动的深入开展,校工会于2014年6月下发了 《关于建设分工会教职工活动室的实施意见》(校工字[2014]16号),倡导有条件的分工会建设教职工活动室。该文件下发后,不少分工会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并建成了自己的教职工活动室,截至目前,共22个分工会教职工活动室通过了校工会验收并给予了相应资助。校工会经研究决定近期继续对已建成但还没有验收过的分工会教职工活动室进行检查验收。具体事宜如下:
1、自愿向校工会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受理申请截止期限为2017年12月15日。
2、校工会组织专人到提出申请的分工会实地查验。
3、对经过验收达到合格以上标准的,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4、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86257036。
五、关于女工工作
1、各分工会请于12月25日前将女职工工作总结发送至校工会邮箱(hncdgh@126.com)。
2、女职工先进集体申报工作:今年校工会拟向上级工会推荐女职工先进集体1个,请各分工会结合实际情况自愿申报,校工会根据申报情况和申报条件研究确定最终上报结果。
(1)申报条件:先进集体以班组、科室为评选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班组和科室。
(2)申报要求:各分工会于12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由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加盖分工会公章后报校工会女工委。联系人:翁玉玲,联系电话:86155963。
校工字[2013]17号、校工字[2014]16号和校工字[2016]18号文件详见校工会网页政策法规栏目,《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实施办法(试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送温暖困难职工登记表》等详见校工会网页下载专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