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教职工社团评先工作的通 知(校工字【2019】74号)

发布时间:2019-11-22  编辑:工会  来源:   点击:[]


各分工会、教职工社团:

为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推动教职工社团健康发展,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职工社团管理条例》的规定,学校工会将组织开展2019年教职工社团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正式成立、定期开展活动并完成年度登记注册的所有社团和社团成员(在职在编职工)。

二、奖项设置

在申报的基础上,综合多方意见,评选出先进教职工社团和社团先进个人若干予以表彰奖励。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社团评选标准

1.精神引领好。积极开展思想建设,注重精神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长远的目标、明确的宗旨、先进的文化理念,形成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社团氛围。

2.遵章守纪好。模范遵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职工社团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法依纪开展工作。

3.组织建设好。机构健全,制度完备,依据章程按时换届,理事会和主要负责人按照程序及时改选、增补;有规范的会员管理制度,并对已注册的会员规范管理,社团凝聚力强。

4.活动开展好。围绕教职工需求和学校工作中心,积极开展活动,主题新颖、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参与率高、组织有序,能够充分展现社团特色和会员风采,受到广大教职工的欢迎。

5.示范带动好。社团规模不断壮大,影响力不断扩大,参加活动人数较多;积极参与学校重要工作,在营造优良师风、活跃校园文化、搭建实践平台、构建文明校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社团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 工作热心,办事认真,关心集体,关爱会员,公道正派。

2. 爱好突出、特长明显,在社团工作和活动中能展其所长;善于协调沟通,在社团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遵章守纪,履职尽责,在协会依法依纪开展工作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3. 乐于奉献,在社团工作和活动中不图名利,不谋私利,出谋划策,出力流汗;敢于担当,不怕困难,能较好完成社团交派的任务;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赢得荣誉。

4. 在社团建设和发展中表现突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受到会员和各方面广泛好评和肯定。

四、评选流程

(一)申报。社团自行申报,申报参加先进社团评选的社团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工作活动的书面材料和图片等相关支撑材料。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推荐社团先进个人候选人2人,50人以下的可推荐社团先进个人候选人1人。

(二)评审。学校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人员进行评选评审。

(三)公布。评选奖励先进社团数量视申报情况确定,评选结束后,以适当的方式公布评选评审结果。

(三)展示。校工会制作展板,对评选出的先进社团和社团先进个人予以宣传展示。

评选奖励

(一)获奖的先进社团以活动经费(2000-3000元)方式奖励社团。

(二)对社团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

、相关要求

(一)照片必须为原始电子文件,jpg格式,大小为3M以上。

(二)请将工作活动所对应的原始照片进行说明并压缩成一个文件,若为多项活动需分类后再行压缩。

(三)社团对报送的照片具有版权,校工会将选取部分优秀照片用于展示。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请在此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校工会并发送至工会邮箱:hncdgh@126.com,联系人:刘五洲,电话:13783505888。

     附:1.先进(优秀)社团评选评分表

         2.社团先进个人评选评分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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