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5日上午10点,由校工会主办,诉讼法研究中心分工会承办的题为“《刑法修正案(九)》再次剑指腐败”的学术沙龙活动在教科楼A座507举行。本次学术沙龙由房清侠书记主持,陈璐博士主讲,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陈晓景教授和中心成员与刑法学研究生共同参与了本次活动。
陈璐博士具体就“刑九”出台的背景、上调了贪污受贿罪的量刑起点导致社会以及学术界出现的纷争、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中的数额+情节模式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解释和学理上的阐述。老师和同学们也对贪污受贿罪起刑点数额确定的合理性及非理性、死缓中的终身监禁以及关于死刑标准的掌握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且富于激情的探讨。
经过讨论交流,师生加深了对党和政府所提出腐败“零容忍”的理解,对“刑九”及配套司法解释中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的修改和解释有了更加全面立体的认识,受益匪浅。
本次学术沙龙活动在激烈的争论及观点的交锋后,在友好的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