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关于实施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豫卫家庭〔2018〕7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市但仍在本市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市城镇居民;
(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三)年满60周岁(196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均可办理);
(四)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二、申请资料
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资料因每个对象情况不同,申请提交资料时请提前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人员。
三、申请时间
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人员。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需先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人员,按照社区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2.在职职工前往所在基层单位(已退休人员前往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由基层分工会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婚育情况证明》(见附件1,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初婚、离异、再婚、丧偶)相应位置签字、盖章,该证明也可到“工会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3.申请人携带社区申请表及签字盖章后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婚育情况证明》前往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15565069528)。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婚育情况证明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