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30  编辑:  来源:   点击:[]


校 工 字〔2012〕11号

关于选2011―2012学年“三育人”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

2011―2012学年,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广大教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化我校各项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教学、管理、服务岗位上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师德优良、乐于奉献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习榜样,推进工作,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党字〔2011〕190号),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三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思想政治方面: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的表率。

2.教学科研方面:把主要精力放在校内教学上,认真备课、讲课,注重知识更新,辅导学生耐心,无随意调停课及其他违反教学规定的现象。重视科研工作,教学效果优良,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师德方面: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遵纪守法方面: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文明诚信。

(二)“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思想政治方面: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的表率,积极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的政治学习。

2.管理工作方面: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遇事不推诿扯皮,敬业精神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单位规定的工作量,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没有因个人失职而影响部门工作的现象。在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作风方面:作风民主,实事求是,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平易近人,及时将群众意见和建议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4.遵纪守法方面: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文明诚信,积极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组织的活动。

(三)“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思想政治方面: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的表率。

2.业务技能方面:自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岗位工作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工作效率高,胜任本职工作。在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职业道德方面: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公私分明,爱护公共财物。服务态度端正,为师生提供良好的服务。遇事不推诿扯皮,没有因个人失职而影响部门工作的现象。

4.遵纪守法方面: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组织的活动。文明诚信,团结同志。

二、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评选程序

1.各单位成立“三育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单位实际,制订本单位“三育人”评选实施细则。

2.各单位“三育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文件精神和本单位“三育人”评选实施细则。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选。各单位“三育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将评选结果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并上报。

3.校“三育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三育人”先进个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讨论、审核,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4.由校党委研究确定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名单,并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

(二)日程安排

1.各分工会务必于6月8日前,将“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报告、先进事迹材料和《“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均加盖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报校工会。

三、评选比例及注意事项

1.各分工会按会员人数5%的比例推荐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预备人选,人数不足评选一人的分工会,可推荐一个人选(名额分配见附件一)。要注意合理调配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比例。

2.各单位“三育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把质量关,特别要注意评选人员的先进性。各单位上报的“三育人”预备人选,若校“三育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或校党委未通过,不允许另报他人。

3.各分工会所报名单顺序的第一名作为评选省、市级先进个人候选人。

4.有下列问题之一者,不能参加“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

⑴在工作中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损失者;

⑵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者;

⑶违犯党纪国法或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⑷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教职工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⑸从去年六月至今年五月全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经常迟到早退者。

⑹在本学年外出学习、进修时间超过应上班时间三分之一者。

四、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领导下,成立校“三育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随生 杨振华

成 员:华小鹏 臧振春 武彩鸿 孙延荣

朱新力 师求恩 赵传海 随新玉

陈国维 史自力 曹宗杰 唐宝信

赵传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主任由赵传新兼任。

联系人:王 洲 电话:63519028、13526641313

柴慧芳 电话:63519027、13838311175

附件1.2011―2012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2年5月9日

附件一

2011-2012学年“三育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序号

分 工 会

名额

序号

分 工 会

名额

1

机关第一分工会

4

21

文化传播系

3

2

机关第二分工会

7

22

外国语言文学系

5

3

校长办公室

2

23

资源与环境科学系

1

4

后勤处

8

24

财政税务系

1

5

研究生处

1

25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2

6

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2

26

物流与电子商务系

1

7

新校区综合办

1

27

艺术系

2

8

保卫处

2

28

社会学系

1

9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2

29

公共法学院

2

10

工商管理学院

3

30

法学国际学院

2

11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2

31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1

12

金融学院

2

32

法学研究院

1

13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3

33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3

14

公共管理学院

2

34

体育教研部

3

15

会计学院

4

35

成人教育学院

2

16

经济学院

3

36

MBA学院

1

17

法学院

6

37

图书馆

4

18

旅游与会展学院

1

38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

19

国际教育学院

1

39

研究院

1

20

统计学系

2

40

校医院

1

合 计

95

附件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

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学 历

职称

职务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手 机

近年

获得

的奖

励和

荣誉

称号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师德标兵”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2012年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暨研讨会征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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