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12-01  编辑:工会  来源:   点击:[]


                            校工字〔2016〕18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校工字【2016】18号)

 (经2016年5月30 日工会主席办公会修订)

为了加强我校工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分工会和工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教工之家”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建家”水平,特制订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一、考核项目

1政治理论学习和工会业务学习(10分)

协助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教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会员学习工会理论和业务知识。

考核内容:上报校工会的学习计划,抽查有关学习记录。 工会学习记录少于2次的扣2分。

2.工会领导班子健全(6分)

根据人员调整变化,及时补选分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工会领导班子健全得6分。长期(6个月以上)存在工会主席缺位的,倒扣3分。

考核内容:以分工会选举报告和校工会批复为依据。

3.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15分)

认真承担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年度内按要求召开了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得15分;没有召开二级教代会,倒扣5分。

考核内容:上报校工会的召开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申请、会议议程及会议有关文件、会议照片(电子版),网上或简报上的相关新闻。

4.“三育人”、“师德标兵”等推优评选活动(10分)

按要求开展“三育人”等评选活动,按照规定程序并保证质量完成“三育人”等评选工作。

考核内容:上报校工会的评选结果(选票备查)。

5.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及维权(10分)

关心教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积极想方设法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在教职工发生特殊困难时,及时进行帮扶;在出现教职工正当权益受损时,能够维护好教职工正当权益。

考核内容:随年度工作总结向校工会提交《分工会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维权清册》,注明日期、事由及帮助、帮扶、维权教职工名单和联系方式。年度少于3人次的扣1分。

6.女职工工作

(1)深入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竞赛”活动。(2分)

(2)积极组织参加校女工委举办的各项活动,每参加一次得3分。

(3)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女职工活动。(全年满分为4分)。

考核内容:上报校工会女工委的活动方案、活动照片(电子版,照片上要显示日期)及其他相关文字材料。

7.开展工会活动(2分/次,每年最高限为16分)

有效利用工会活动日,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组织工会会员开展有益活动。要求活动举行后要在本单位网站上登载新闻并向校工会报告,由校工会文体活动部确认并登记,同时报送新闻稿给校工会组织宣传部。

考核内容:上报校工会的活动方案、比赛结果或活动总结等文字材料,活动全景照片(电子版,照片上要显示日期),网页新闻。

8.信息宣传工作

积极报送本单位工会工作信息,凡稿件被校工会采用,每篇2分;被上级工会媒体采用,每篇4分。

考核内容:校工会网页,上级工会媒体。

9.工运理论研究

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工运及工会理论研究文章,参加上级工会的调研课题、征文活动等并获奖,除给予作者本人适当奖励外,视篇幅大小和媒体级别给分工会加5—10分/篇。未完成校工会安排的理论研究文章或调研任务,倒扣2分。

考核内容:文章发表后,凭署作者实名(且作者单位为我校)的刊物原件到校工会登记。

10.网页专栏(6分

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设《工会工作》专栏,并及时更新内容(每年至少更新3次,少一次扣2分。

考核内容:检查各单位网页。

11学术沙龙(5分/次),每年最高限额为20分

按照校工会《学术沙龙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审批手续,组织开展沙龙活动。

考核内容:上报校工会的承办申请(沙龙主题、承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总结或新闻稿、会场照片(电子版)。

12.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3分/次)

组织本单位工会会员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考核内容:各分工会每次活动的报名表及参赛记录。

   13.财务管理及上缴会费(6分)

(1)分工会财务有专人负责,经费收支透明、账目清楚,会费收交及时、管理规范,得2分;

(2)按时足额上缴会费得4分。上半年上缴会费时间为6月30日前、下半年为12月31日前。延迟缴费或不足额缴费者倒扣4分。

考核内容:校工会或经审委对分工会财务检查结果,校工会财务福利部收缴会费记录。

14.帮扶资金募集工作(5分)

按时完成“帮扶资金”宣传、动员、募集、上交工作。考核内容:分工会向校工会按时报送的开展此项工作情况的报告、校工会财务登记表。

15.参加会议(2分/次)

按时参加校工会召开的会议,每次2分,每缺席一次,倒扣2分。

考核内容:以校工会开会签到登记簿记录为准。

16.工作总结(5分)

按时(即12月31日前)报送分工会工作总结(包括女教职工工作内容及工会会费收支使用情况)5分;迟延报送的扣3分,未报送者倒扣5分;迟延或未报送者取消评先资格。

考核内容:校工会办公室收到分工会《年度总结》的登记表。

二、加分项目

 1.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有“三育人”评比细则者加3分。

加分依据:以报送到校工会的书面材料为准。

2.某项工会工作在全校具有创新性,经过一个周期的实践效果良好,由分工会进行专项申报,经校工会认定者,加5—10分。

加分依据:书面申报材料、图片资料等。

3.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比赛活动,团体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加分依据:以校工会各项比赛结果记录单为准。

4.建有规范的教职工活动室,经校工会验收合格,加5分。

加分依据:以分工会申报和校工会实地考察为准。

5.圆满完成校工会和上级工会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根据工作量大小每次加1—5分(凡已对临时性工作给予承办经费、津贴、补助或纪念品者不在此列)。

加分依据:以校工会工作记录为准。

6.集体或个人受到上级(不含本校工会)工会的表彰,根据奖项和等次加1-3分。

加分依据:以上级工会表彰文件和《荣誉证书》为准。

三、考核方式

1.各分工会在撰写《年度总结》时,可按照上述考核项目先给出自评分数。

2. 对于“考核项目”,原则上以各分工会平时上报到校工会的各种文字材料、活动图片以及网页新闻、校工会工作底稿等为依据对各分工会进行量化考核打分;对于个别需上门检查的项目(如学习记录),由校工会派人检查(普查或抽查)。

3.各分工会平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文字材料和活动照片,作为校工会年终考核的依据(无材料支撑者不得分);不得年终突击新造、补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倒扣分值。

4.对于“加分项目”,校工会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并对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认定。

5.校工会将“考核项目”和“加分项目”的得分进行汇总后,在工会系统内进行公示。

四、结果运用

1.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评选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2.校工会按照考核得分,以每分若干元的标准向分工会进行奖励。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16年度起执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上一条: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职工集体福利支出标准的通知 下一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会关于建设分工会教工活动室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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